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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汇城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8/10/30

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天府汇城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以西与府城大道以南交汇处。

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1453平方米。

1.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8个月。

1.4招标范围:本合同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5合同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2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的资质的单位

(2)施工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

2.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2.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资质单位提供);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资质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2.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施工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5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1万㎡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1月0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五楼成本管理中心持下述证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以上证件收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为经办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单位提供)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5联合体报名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在协议书里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

注:①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1和2,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以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五楼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dxctz.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城大道999号

联 系 人:林女士

电    话:028-851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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