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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江区凤凰路以东、凤祥大道以南(103亩)项目(案名:瑞云府)工程建筑材料及性能检测机构比选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4/20

青白江区凤凰路以东、凤祥大道以南(103亩)项目(案名:瑞云府)工程建筑材料及性能检测机构比选公告

成都蓉欧青投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拟对青白江区凤凰路以东、凤祥大道以南(103亩)项目(案名:瑞云府)工程建筑材料及性能检测机构进行公开比选,确定工程建筑材料及性能检测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青白江区凤凰路以东、凤祥大道以南(103亩)项目(案名:瑞云府)工程建筑材料及性能检测机构比选。

2、建设地点:青白江区凤凰路以东、凤祥大道以南。                                        

3、比选范围:本项目工程建筑材料及性能检测,防水材料、轻质隔墙类材料、轻混凝土类材料、幕墙类材料、建筑节能材料(外墙保温材料、屋面保温材料、门窗、后置埋件等)、安装材料(管材、线缆、开关插座等)、内外装饰材料(龙骨、幕墙、户内装修、公区装修、外墙装饰材料、总平景观等)、钢结构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防雷接地检测、耐火燃烧性能、噪音检测、消防检测等相关材料及性能检测满足质量验收规范及精装成品房交付验收及成都市建筑工程竣工档案进馆资料规定需要的相关材料及性能检测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并按比选人要求移交全套合格资料

5、工程规模:青白江区凤凰路以东、凤祥大道以南(103亩)项目(案名:瑞云府)拟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92206.4,用地面积约68723.19,拟建17幢,地下一层,地上住宅由9栋7+1F、2栋9+1F、1栋13F、3栋17F组成,物管用房1栋。                                          

6、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同时具有①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及范围至少应包括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类、建筑节能与智能检测类、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类);②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检测类别至少应包括“防雷装置检测”等字样);

3、业绩要求:201711日以来至少具有3个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信誉要求:①未因不良行为而处于比选人禁入期内;②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③未被纳入信用评价黑名单;

5、其他要求:省外企业已办理《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为做好病毒防控工作,本次比选提供两种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具体获取方式如下: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3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1、线上方式:将下列资料(详见第3条)扫描件发送至比选人指定邮箱(cdrongouzhiye@163.com)并电话告知(028-85975203),比选人审核通过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指定邮箱。

2、线下方式:持下列资料(详见第3条)在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办公楼五楼土地事务部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

3、资料:

①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此项线下方式需提供原件);

②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比选申请单位与经办人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④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营业执照的真实性须通过二维码);

⑤省外企业须提供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注:①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①和③,只需提供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交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通过线上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应在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比选申请人单位的指定邮箱。

④本次比选文件领取阶段不核验原件,比选申请人单位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在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比选申请单位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办公楼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dxctz.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蓉欧青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办公楼五楼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28-85975203